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解志愿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转学
(一 )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 )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 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由 本人申请,经两校同意及两校所在省 (自 治区、直辖市)教育管理部门批准 ,给予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三 )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1、 新生未报到入学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毕业年级或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 2/3及 以上的;
3、 跨学科类别的 (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 )
4、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学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学校的、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5、 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6、 招生时为特殊形式招生的 (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
7、 无其他正当理上的;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
(一 )学 生在学习期间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 以申请转专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 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由本人申请提交相关手续,经转出系和转入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生转专业手续,应于入学满一学期方可申请,申 请提交时间为学期第十六周,逾期不予受理。
(二 )下列情况不予转专业 :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者 ;
3、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者 ;在、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
5、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6、 跨学科类别的 (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单招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8、 应作退学处理的;
9、 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六条 修读课程
(一 )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方能毕业。教务处可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审查后,可有条件地 (同 一课程学时数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相同或高于)承认学生原学专业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课程的成绩。
(二 )学生转专业时,一般可编入同一年级。转专业后,若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 3门 以上 (含 3门 )专业类课程未修或考核不及格,则 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三 )转 专业后,按相关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二、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舞蹈表演、音乐剧
院级重点专业:舞蹈表演
院级特色专业:音乐剧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