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解志愿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七章 转专业和转学
第三十六条 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因公伤事故或发现某种疾病和体质状况,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征求大多数学生意见,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的。
第三十七条 转学、转专业条件限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同意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应予退学的;
6.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报请市教委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同意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由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转入其他专业的;
3.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八条 学生申请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通知学生填写“转学申请(确认)表”,并按相关要求准备对应学籍档案材料,教务处负责和拟转入学校教务处联系并提交学生转学申请材料。
(二)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证明材料,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市)转学者由转出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转户口的由转出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三)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三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 学校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其他月份均不受理;学校不受理无一个完整学期学习成绩记载的学生的转学申请。
(五)在办理转学手续的过程中,学生应遵守学习纪律,安心于所在专业学习,不得无故缺课和发生违纪行为,否则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并将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申请转专业,按《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后,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方可毕业。转专业前已学过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相同或相近,可抵充相应的课程。凡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不同的课程是否可以抵充选修课程,由各二级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审批。
第四十条 为调动专科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进取,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当年的有关政策,实行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的制度。专科生升入本科选拔条件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二、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财务管理
重庆市级特色专业: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