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年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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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推进北京科技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行动计划”,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5]1号文件精神,我校可在高中毕业生中,通过全面考核测试,降分招收部分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学生。我校将举办“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具体安排如下:一、招生对象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安徽、湖北、云南、陕西、甘肃有文科及理科录取计划,其它省份只有理科录取计划)。各省考试科目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章程)与统招生一致。二、招考类别三、报考条件1、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有舞台表演经验,符合高考报名条件。2、专业素质:声乐类: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参加过大型演出;舞蹈类:女生要求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测试。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器乐类:管乐、民乐、弦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表演类:具有良好的话剧表演基本功及艺术修养,参加过大型演出。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艺术项目四、报名与初审1、报名:请考生登录http://art.ustb.edu.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下载并打印《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报名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我校。(1)网上报名时间:1月23日14:00至1月28日17:00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1月30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2)邮寄资料:包括报名表、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参加乐团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该生在校乐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中学公章)、近期个人表演DVD光盘(音乐类需要同期录音,不允许后期处理)以及高中以来比赛活动中最高荣誉证明复印件。所有材料恕不退还。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通过初审。(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