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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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解志愿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将继续通过举办冬令营活动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
A类: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射击
B类:男子游泳、女子游泳、男子排球、女子排球、健美操、击剑
二、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学历和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他报考条件。
其中,射击项目限一级以上运动等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
三、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考生申请、初选、文化课测试、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和公示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