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多篇】
《沈阳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印发后,市财政局按内控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全局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现已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正式印发《沈阳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沈财监〔2016〕546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并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
印发的内控规范共6个,包括:预算编制管理内控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内控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内控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内控规范、资产管理内控规范、债务管理内控规范。内控规范突出财政管理这条主线,注重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提出控制目标215个;查找风险点323处;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可操作的控制措施411项;制作流程图116份;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支持性文档153个,对重大和一般风险点梳理查找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弥补了部分处室无内部运行规程、程序、运行体系等空白,对进一步规范现有业务流程、明确具体措施、完善风险控制等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昌吉州自1月1日起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同年,自治区启动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点。上半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昌吉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昌州财会〔2016〕19号)。近日,州财政局印发了《昌吉州财政局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昌州财监[2016]7号)。同期,州财政局、审计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昌州财会[2016]34号),拟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部门)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进行内控评价。
一、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15]5号),要求,昌吉州制定了《昌吉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昌州财会[2015]2号),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州贯彻实施内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单位、各县市,根据要求,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