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网吧财务与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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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联营实体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方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和各分店;

  第三条 各分店每天将营业款收入由指定专人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 每月1日公司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股东会;

  第五条 公司每月所需费用支出详细列支;

  第六条 对合作供应商货款采取月结方式结帐。供应商每月30-31日之前将货款收据和供货清单,以及付款帐号(现金支付或异名帐号转帐,需对方出具财务授权书,且承办人复印件加盖财务公章)汇财务部。财务总部于每月30-31 号集中支付款项;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股东负责解释和修订。

款项申请办法

  第一条 分店所需资金必须向公司股东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支付。不合理部分将进行降低或剔除。分店未经同意自己垫付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第二条 超过一千千元以上(含一千元)款项,分店负责人需提前2-3天向公司股东相关部门提出款项申请,文件批复后填写物品申请单等支付凭证交付会计处,当公司股东款项下达时才予资金支付。一千元以下款项需提前一天申请,原则上在报帐日期时领取;

  第三条 各部门、分店按月或定期提供具体使用人的申请需求,由相应部门专人负责采购,根据供应商报价初选后由股东批复后购买结算货款。结算货款除相关支付凭证外,该负责人还须统计各部门、分店应承担金额,以便于会计处分摊各部门、分店成本。办公文具,清洁用品,其它行政类开支,需统购的向办公室提出申请。IT 设备,低值易耗品,修理工具,网管工具,向技术部提出申请;

  第四条 食品饮料由公司股东签订合同的供货商供货,分店填写采购订单,由公司股东审核后通知供货商发货,分店签收清单和供货清单等支付凭证交会计处统一结算;

  第五条 水电费、房租缴费单须由分店经理核准确认度数及计费,并签名,报股东审核批复统一后,报会计、出纳付款;

  第六条 各分店可根据需要申请分店零钞备用金,零钞备用金是用来对顾客进行兑换、找零使用。分店零钞备用金200元。

报销注意事项

  第一条 报销前要注意按费用具体用途汇总整理好,分类粘贴,粘贴时要按照从右向左错位依顺序粘贴在一张纸上,要注意单据金额方向尽量在右面;

  第三条 费用报销要按照公司统一要求把单据分类粘贴好后,附在报销凭证后面,报销凭证要写上报销部门(各分店名称)、报销日期、报销单据附几份、单据用途、具体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备注里注明报销单据日期(从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由股东审核后,才可报销。

  第四条 报销时由分店店长统一到股东认可报帐;

  第五条 报销时还需要报销人及领款人签名,以便于股东查证落实责任人;

  第六条 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底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营收款管理

  第一条 随着分店营业额的上升分店每天的现金也不断增加,为确保每天营收款的安全,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第二条 每一笔营收款必须有电脑操作记录,包括各种押金,卡类销售、预收款,包机等,所有收款必须由当值收银员与股东指定收款人录入系统,必须按实际金额上交营收款,确保上交金额与系统数相符,严禁不入电脑而私自滞留营收款或将营收款用作其他用途,违者将追究收银员、收款人责任,并作相关处罚,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在分店举办的各项活动收入,分店废品收入,必须以表格形式登记,且当天结后入账;

  第四条 收银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由收银员负责;

  第五条 原则上应每天实额上存款项。分店于当日上存本店营业款项;

  第六条 填写银行交款单应注意的事项:在收费项目上,或款项来源上,必须注明XX 门店营收款;

  第七条 各分店填写应用电子表格按日统计上存当日之营收款金额。每天将统计表交至公司财务部;

  第八条 收入账户资料: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九条 非收银员不得进入前台收费区域,除股东外;

  第十条 每天营收款必须由收银员交至由股东指定的收款人,不得转入私人账户或通过任何账户网转至收入账户,违者将视作违反财务制度并作出严重处罚;

  第十一条 凡出现技术问题导致扣费出错的,必须及时上报给公司技术人员,说明情况再技术人员以及股东核对后调整错误,由个人工作失误导致的系统出错由个人负责。

商品销售管理

  第一条 各分店收银员为网吧接货人,股东负责人为进销货物;

  第二条 进销存商品包括股东指定之直营商品;

  第三条 为便于供销结算货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与各供应商结算期规定为30-31日;

  第四条 盘点工作要落实好,每日至少盘点一次,月底作全面盘点一次。若出现差异数,先由收银员负责;

  第五条 对于经销商赠送的促销产品需进入进销存管理系统;

  第六条 分店销售商品价格制定时,应遵照公司的规定;

  第七条 分店需设定各种商品的库存警示数量,低于或接近该数量时,必须在当天内提出采购申请,否则由此引起的无货销售的责任,由该分店收银员承担;

  第八条 分店商品包含点卡等商品。

资产管理

  为加强设备资产的使用、调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以下资产管理办法。各分店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调查和管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股东是分店资产最终负责人。鉴于分店人员流动性大,为确保门店资产交接的准确性及安全性,各店网管与收银员应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及时监督了解资产交接情况,员工离职时如交接没完成或不清楚,不能同意其离职申请,分店资产若与之前登记不符,收银员必须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 各分店收银员负责资产签收、资产账本登记等所有统筹工作;

  第三条 资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分店IT 设备的用途、配置、位置情况等;

  资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IT配件三大部分:

  (1)固定资产:分店正在使用的IT设备、空调设备、网络设备、收银设备,电器等;

  (2)低值易耗品:家私,工具,办公用品,分店灯具等;

  (3)IT配件:键盘鼠标,摄像头,耳机,鼠标垫,UPS,机柜,或闲置、备用的IT设备等。如丢失必须由收银员照价赔偿。

  第四条 分店根据公司分类编制资产编号;主机编码、显示器编码、空调编码、服务器和监控系统编码、路由器和交换机编码桌子编码、 椅子编码等等

  第五条 分店资产进店后必须进行入库登记。资产进行领取时领取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且签字;

  第六条 分店设备损坏无法修复时,需向技术部提出报废申请,经股东审核同意后才能报废处置;

  第七条 分店资产未经允许不得私用、挪用。设备用途变更时需向股东提出申请;

  第八条 丢失、损坏、私自调动资产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包括股东)的绩效,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设备丢失时必须上报股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

  第九条 分店间设备调拨时,需经股东同意,未经批准擅自调动的,追究其责任。各分店需做好相关的资产变更记录,且每月上报公司备案;

  第十条 IT设备、网络设备、空调设备由股东统一管理和调配,由财务部、技术部统一负责。重要资产购买或补充时须向股东提出申请,经股东审核后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购买并运送到分店。

工资管理

  工资计算目前暂时采用股东制定的工资表模版计算使用:

  第一条 公司人员岗位和工资标准由股东裁决;

  第二条 员工的工资结构、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二部分;

  第三条 分店对各岗必须以公司岗位设置为准,不得自行设立职位和岗位。各岗位名称、工资按统一规定操作,各人员试用期日期及试用期工资在工资单(或员工入职表)加以注明。

  第四条 各店面负责人按编制、要求统计店面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责,工资底薪,上岗工作日期等情况按工资模板里的要求填写;

  第五条 各店面上报人员名单排序按照岗位高低(工资高低)顺序依次排列,岗位相同人员名单要排在一起。以便于统计各店面每个岗位人员分布情况;

  第六条 员工出勤天数要按照员工正式上班当天算起,由各店面负责人查证后根据实际情 况填写,请假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列,如有其他情况也一并填列(比如奖惩、罚 款、借支等);

  第七条 涉及员工岗位变动的需要及时通知股东,以便于及时调整该员工的工资标准,同时要注明岗位变动日期;

  第八条关于员工辞职工资的计给报财务备案。辞职员工计给工资要由各股东批示,同时注明该员工的辞职理由,工资计发天数及金额,计发标准等;

  第九条 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辞职。在合同期内辞职的正式员工须赔偿公司违约金1000 元。在合同期内,非工作原因公司辞退员工的,须补偿正式员工1000 元违约金。另由公司出资培训的,还需退还相关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管理人员离职需报股东批复,其他人员离职时需上报管理核实同意后,再由执行经理签字后,才同意离职。所有人员只有在交接完成后,才能离职且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离职人员工资按分店正常时间发放;

  第十二条普通员工见工期为三天,七天内离职的不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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