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奖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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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奖惩工作,遵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从而使驾驶员能够正常投入工作,公司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属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及规定,持有效合格的证照,方可正式成为本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
二、驾驶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
三、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履行。每月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例会。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技能。
四、驾驶员必须熟悉自身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情况,做好优质服务,提高自身的营运服务水平,车上必须配备有效合格消防器材。
五、驾驶员必须严格做到行车证照手续齐全,礼貌待客,按规定运价收费,服从有关部门的检查,遵章守法,做到按主管部门规定完善各类营运设施,规范营运行为。
六、驾驶员如违反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规范要求,造成的损失应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不得无理取闹。
七、对于表现良好的驾驶员,特别是有重大成绩的,公司将推荐为先进或优秀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每月的安全会议上公开表彰,公司将一年一度评选“先进个人”。